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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案例简介
李女士是一名卫生院的退休人员,每年收入8-9万,近3年通过银行渠道购买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,每年保费合计30余万。2024年1月李女士称家中房子装修急用资金,向某保险公司申请多笔保单借款。经了解,李女士1月有多笔保单续交,疑通过保单借款缓解续交困难。
二、案例分析
案例中,李女士作为一名普通的退休人员,应充分考虑自己的保费承受能力,依据实际需求配置保险产品。案例中的保险营销人员也未充分评估李女士的实际情况,不符合消费者“适当性”的管理要求。
《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》(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9号)第十一条规定:“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机制,对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、动态管理,开展消费者风险认知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,将合适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”。
三、案情启示
1、理性消费,切勿冲动。
2、先评估,再购买:购买保险应充分考虑自己的需求、保费承受能力、风险承受能力、年龄及身体状况,先评估再购买,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。
3、先保障,后理财:保险的基本功能是提供“保障”,购买保险应考虑先配置保障类产品,资金充足的情况下,再购买理财类的产品。